专家视点:绿色建材 前景广阔

                ———专家建议尽快完善基本体系                       王前进   绿色建材萌芽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并以其环保、健康的特点备受青睐。绿色建材业在我国的发展仅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管理体系等机制、评价认证体系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商业炒作迭起,出现了一定的混乱局面,给我国绿色建材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相关专家分析了问题的症结,并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   什么是绿色建材?   目前,对于怎样的建材是绿色建材在我国尚没有统一的、权威的界定。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原总工程师吴兆正教授认为,要定义绿色建材还得从生态环境材料(Ecomaterials)与绿色材料入手。1990年日本东京大学山本良一教授指出,生态环境材料应具备三个特征:先进性、舒适性及环境协调性。中国工程院左铁镛院士提出,生态环境材料是具有满意的使用性和优异的环境协调性的材料,具有改善环境的作用。1998年我国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委员会和国家863计划新材料专家组在“生态环境材料研究战略研讨会”上,给出了生态环境材料的基本定义,其表述与左院士的观点基本相同,并强调了生态环境材料的环境协调性,即所用的资源和能源消耗量最小,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再生循环率最高。而绿色材料是生态环境材料一种约定俗成的代称,是节能、环保型材料;由此吴教授认为,绿色建材是用于建筑的绿色材料,是绿色材料的一部分,在其生产和使用的过程中更重视环保功能和可循环利用,其在内涵上与绿色材料及生态环境材料是相同的,只是外延不同而已。   怎样进行科学认证?   绿色建材只是一个宏观概念,是一个统称,而消费者面对的往往是其具体形态,即各种各样的绿色建材产品。这急需建立评价与认证体系,由此判断什么样的建材产品才是绿色建材产品,并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认证。   中国建材科教委主任、原国家建材局副局长黄书谋认为,建立科学完善的绿色建材产品评价与认证体系,是促进我国绿色建材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然而我国目前对绿色建材产品的评价还没有建立统一的标准,绿色建材产品的认证体系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于评价标准的问题,黄主任指出,标准应具有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特点。由此他建议评价标准应该以国家对相关建材产品的质量及产品在生产、使用和废弃处理过程中的规定为依据,建材产品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应规定的符合绿色建材产品的评价标准,视为绿色建材产品。至于产品“绿色度”的问题由国家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鉴定。   现行体系如何完善?   1994年5月17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在国家环保局和技术监督局等政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成立。同年,国家环保总局在6类18种产品中首先实行环境标志,并以青山、绿水、红日及十个蓝环共同组成的图案作为我国的环境标志。现行体制下,建材产品使用的正是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而成立专门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是细化分工,促进绿色建材业良性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此,黄主任建议,成立专门的认证机构,如名称可为国家绿色建材标志认证委员会,或授权专门的建材行业协会行使认证权,环保总局对其行为予以监督管理;认证图案可用现行的认证图案,或制定特定的绿色建材认证图案。   当然,相关法律与规范的制定,新建材产品的开发及相应科学技术的创新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绿色建材业的有序、科学地发展。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