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实施细则》,经相关省级旅游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技术评审和推荐、专家审核,黄山风景区等39家单位拟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韶关丹霞山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广东省唯一的一家。
“生态旅游”这一术语,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旅游进入我国已多年,发展现状如何?它的中国式道路该如何走?建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有何现实意义?
本期嘉宾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刘思敏
广东省旅游局发展规划中心副总规划师 周志红
游客 汪溶
本期主持人
南方日报记者 向杰
实习生 严春灏
中国式生态旅游需找准平衡点
主持人:生态旅游进入中国已经二十多年,但一直没有自己的行业标准,导致生态旅游旗号被滥用的情况比较突出。您如何看待将生态旅游作为一种营销幌子的做法?评选“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消息是否为我们景区的发展指出了一条明路?建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有什么现实意义?
周志红:实际在国际上,生态旅游是有严格定义的,它包含了两层的含义:一种是指旅游产品与文化旅游相对应;另一种是指旅游的一种理念——在旅游的过程中非常尊重自然、生态、当地文化的旅游方式,游客可在过程中了解自然,达到环境教育的效果。因此,生态旅游应该是一种小众的旅游活动。它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使用当地的一些材料、展现文化的真实性、开展生态教育。但是我们国内把“生态旅游”这个概念用得太泛滥,只要是在生态环境比较优美的地方开展的旅游活动都被叫做“生态旅游”了。所以这种活动其实和国际上的“生态旅游”概念是有很大不同的。
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和评出的39家示范区是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的。造成现在这种“生态旅游”的概念泛化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生态旅游”的概念、内涵、规划发展等方面没有一套严格、规范的标准体系。出台的这些细则对生态旅游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标准体系,避免了生态旅游泛化和盲目开发这些弊端。生态旅游的泛化,其实有积极的意义:它普及了生态的意识和保护的理念。但是不好的地方就是可能会误导公众对生态旅游的认识、降低生态旅游的吸引力。这次示范区的标准以及示范区的公布,对于生态旅游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一套可操作的标准体系。
刘思敏:生态旅游进入中国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它作为一个舶来品,要在中国发展,自然应适应中国的国情,但盲目地修正、异化生态旅游理念,打着生态旅游的幌子实则大肆开发规模化大众观光旅游产品,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甚至以生态旅游作为吸引游客的卖点、炒作的噱头,导致生态旅游区人满为患、垃圾遍地。生态旅游在中国已经严重异化了。
生态旅游进入中国时,学术界对此做了一些相关的研究。但学术界和媒体对源自西方的这种旅游方式的传播不到位。这些年来,学术界、媒体界和旅游界一直以来放任生态旅游的异化,以致造成今天的局面。比如一些官员在谈生态旅游时,都运用了错误的概念,结果有些媒体广泛传播开来了。因此“生态旅游”的滥用有故意“挂羊头卖狗肉”的,也有无意的。由地方政府主导的“生态旅游热”实际上是基于一种误读。造成我们对生态旅游的认识很表面,甚至违背了初衷。面对这种现实,我们应当参照初衷把这种误读修正过来。
这消息的确是给中国的景区指了一条明路。现在全国各级各类的生态旅游地有很多,实际上这些只是一种“中国式”的生态旅游。评“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有引导的现实意义的。目前我们要想实现生态旅游在中国的涅槃,就只能走“中国式生态旅游”这条路。建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实际上是打造“中国特色生态旅游”的一种尝试。生态旅游本意应该是小众的,但实际上它已经被大众化了。所以如果它要涅槃,就要在大众跟小众之间做一种妥协。
汪溶:现今出现的将生态旅游作为营销幌子,大多都是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所致。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不少旅游经销商将“生态”二字作为其推销的广告词,用“生态旅游”幌子包装非生态旅游产品向旅游者推销;而游客在对这一产品了解甚少的情况下,往往会上当。这也容易使游客对旅游方式的偏离,把这一切当作是生态消费旅游了。
相关规定应再细化
主持人:您对现行《管理规程》和《实施细则》有什么建议吗?我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据统计,到2010年底我国共有各级各类旅游地3000多个。是否这些旅游地都有资格申报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想要申报的景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刘思敏:标准非常齐全了。但是从现行标准和首批示范区名单上来看,我还不能理解相关部门的侧重点到底是想寻求一个自然保护区与旅游区之间的交集,还是想要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进行旅游开发的方式。众所周知,旅游部门负责旅游的开发,而环境部门就进行自然的保护。在过去,自然保护区,对旅游开发是严格禁止的,特别是核心区域。但是自然保护区由于其自然资源比较完善、独特,对游客往往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肯定不可能所有景区都具备资格,如果都能成为示范区,示范区就不属于实践标准了。示范区应该有领先的作用,有独创性。如果要申报,景区的发展应因地制宜。尽可能跟生态旅游的概念相对接。
周志红:相关规定的内容非常丰富。但是我个人认为,里面有一个地方体现得不够:如何突出生态教育。生态旅游的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它的教育功能。生态教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景区的规划者和管理者的生态教育。主要体现在对生态旅游区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的过程中的生态理念和生态意识的运用和贯彻。另一方面,则是对有游客的生态理念教育。即外来游客到我们的旅游示范区后,能接受哪些方面的生态教育、增加了哪些知识、景区为了游客接受生态教育做了哪些措施。应该增加这方面的分值,突出示范区在这方面的引导作用。在打分细则里,对游客的生态教育主要体现在宣传教育和引导,分值都比较低。而游客接待量不应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恰恰相反,如果某个景区的游客接待量超过了最佳生态承载量,还应扣分。因为生态旅游是一种小众的旅游方式,游客量的规模不宜过大。另外,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在评审时,添加暗访的环节非常有必要。
这些旅游区都属于《管理规程》中的七大类型景区。都较符合申报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资格。申报的过程应该注意以下方面:一、在景区的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不能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二、有丰富、完善的生态旅游产品,让游客在游玩的过程中认识自然、了解环境;三、在景区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尽可能地使用当地的材料;四、在景区发展的过程中要大力发展生态教育。
建立示范区应强调教育性
主持人:在公示的39家“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中,广东省内只有丹霞山一家景区入选。依您对其了解,该景区有哪些方面是做得较好,值得我省其他景区学习的?您认为建立“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应从哪些方面重点入手?国外在生态旅游方面有什么经验可借鉴的?
周志红:丹霞山成为广东第一家“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可以说是实至名归。首先,丹霞山的生态环境非常优良。整体的保护也非常好,基本上没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其次,在景区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比如申遗的时候,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拆除了景区中和自然环境不相协调、破坏环境的建筑物。此外,生态环境和地质科普的方面也做得很好:景区里有很多说明牌、指示牌等,突出了生态教育和科普的内容。主要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在生态性、环保性和教育性等方面下功夫。
我认为建立示范区可从四个方面入手:一、大力树立生态的理念,而这个理念应该贯彻在景区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的过程中:如何保护环境、认识自然、尊重地方文化等。二、大力开发生态旅游的一些活动和项目。三、在整个景区的建设和开发过程中,尽可能地使用当地的生态材料:包括木质、石头等。尽可能不要使用外地的或人工的材料。突出其生态性。四、大力发展生态教育:包括景区的管理者和游客教育。
刘思敏:其实真的不好说哪一家景区做得很好。我不在广东省,就以宁夏沙坡头示范区为例,它的景观是人工改造的生态环境,对生态其实是有破坏的。和围湖造田不一样,围湖造田之后的退湖还田,就属于生态旅游。简单而言,生态旅游应该是在尽可能没有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下的旅游。然而并不是很多景区能做到这一点。
按现行标准,我认为建立“中国特色生态旅游示范区”应该从三方面入手:一、看景区的先天生态是否本来就很好;二、景区的开发是否以生态的可持续性为基础;三、曾遭到破坏的景区,其生态的修复和还原是否做得好。从这些方面来衡量作为生态旅游区的价值。如果这些工作抓得好,就能申报成为“示范区”。其实“示范区”只是一个过渡,最终目标可能是建立国家级的生态旅游区。
汪溶:作为一个韶关人,以我对丹霞山景区的了解,它值得学习的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自身的资源利用比较好。丹霞山有比较多的景区分布,优质的生态环境成为其可持续发展的一大优势。其次,管理者的设计理念比较合理。在大规划下,不违背自然规律,有效地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还有就是景区的宣传。不仅旅游开发者对其进行宣传,还有无数的专家进行研究调查,增加人们对丹霞山的认识。游客对景区的印象也很深刻,从另一角度而言对景区的宣传也有促进作用。
南方日报记者 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