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的实践与创新

党的十八大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为全球生态安全作贡献的战略高度,对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全面部署,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将建设生态文明写入党章。这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更加成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宽广。这一认识上的重大飞跃、理论上的重大创新,树立了人类建设生态文明的里程碑,开辟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新征程。建设生态文明,是在科学分析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应对全球生态环境恶化、资源短缺的现实,总结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做出的战略决策,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的继承与发展,更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的实践与创新。
    一、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论基础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事业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终其一生都在关注和思考人类的前途和命运,尤其是对于人、自然、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因而形成了丰富的自然生态思想,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为我们今天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认识论基础。
    (一)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依赖于自然而生存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人本身就是自然的存在物,是自然界构成的一部分;离开自然界人也就无法生存,人必须依靠自然界而生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2]中指出:“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 马克思说:“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人们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把自然界称作“感性的外部世界”,认为它给人提供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和进行劳动的生产资料。离开这种“外部世界”、“感性自然界”,人的一切物质生产活动便无法进行,人的生命也将不复存在。
    (二) 人必须保护自然,按自然规律办事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并不是说人与自然只是一种动物式的简单的服从关系,而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自觉建立起来的对自然界的自由的态度。这意味着我们在 “参与”自然活动时应该成为自然界的“保管者和看护者”。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3]中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和第三步都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它常常把第一个结果重新消除。”“因此,我们必须在每一步都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那样,决不同于站在自然界以外的某一个人,——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并存在于其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支配力量就是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那就是人类的行为要以客观条件为出发点,遵循自然规律。人与自然两者之间表现为内在的统一关系,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人类对于自然有着依赖性,自然界为人类的生存及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人类是自然界重要的组成部分。人同时又是社会的产物,具有高于自然物质的社会属性,其表现形式为理性、道德和劳动生产能力。人类不但具有改变自然界的能力,同时人类更具有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责,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尊重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的核心理念,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重要目标[4]。
    二、建设生态文明是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的实践与发展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人们会重新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但是要实行这种调节,单是依靠认识是不够的。这还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态问题社会化解决的方法论告诉我们,只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铲除人与自然对抗的弊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三代领导集体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总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我国的经验教训,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党的十七大首次将“生态文明”的概念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达出来,将人与自然的和谐纳入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中,强调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经过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的进一步阐述,中国共产党人建设生态文明的理论脉络逐渐清晰。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提出,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体现了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日益成熟。
    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在工业文明的初期提出的自然生态观,是对人类社会发展中人与自然关系的超前判断。中国共产党人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重新审视工业文明发展历程及其所带来的威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变人类征服自然界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观,开辟了人类文明的新境界。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的执政纲领写入党章,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也是第一次。生态文明建设既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也是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的具体实践和创新发展。
    三、运用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利用自然的同时自觉地保护自然、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它既包括尊重自然、与自然同存共荣的价值观,也包括在这种价值观指导下形成的生产方式、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引领和规范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同时,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科学的发展道路。
    (一)要以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生态文明观念的确立,是人类对自我认识的重大变革,是人对人类自身实践活动方式的规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支撑[5]。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各级领导部门和领导者的重视,需要有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而且更需要强调广大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我国有着13亿的庞大人口,如果人们缺乏生态文明的理念,意识不到自己对自然生态的责任和义务,在生产、生活中从不考虑生态成本,我们可能付出的生态损耗和建设代价将会以天文数字计,将来的某一天中国大地将无法承载起中华民族的发展之舟,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将不可避免地落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反之,如果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13亿人民的心中,人人都有生态危机的意识,厉行节约,积极投身于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实践中,它所汇集的生态资源,也同样将是可观的天文数字,将会有力地支撑起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6]。因此,必须按照十八大的要求,以马克思主义自然生态观为指导,大力加强全民生态文明教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出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要以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
    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孤独的个体与外在的自然的纯物质性关系,也不是基于人的感觉的直观性关系,而是以实践为基础、以生产关系为中介的社会性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具体的社会发展中,以一定的社会形式,并借助这种社会形式进行和实现的。这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受到人的价值观念的制约,也受到生产关系、经济制度的制约。建设生态文明不能仅仅停留在发出号召和倡导上,必须落实到人们实践的行动中。这就需要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来规范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持久的推动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但要将每一项要求落实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并形成完善的体系,仍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探讨,任务十分艰巨。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生态文明建设道路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高级状态,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它不是单纯的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控制污染、恢复生态的问题,而是要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但也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崭新的课题。我们不仅需要直面以往发展过程中累积的问题,更要准确地把握时代的脉搏,按照马克思主义“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论原理,不断探索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转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道路。(作者:王登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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