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产品门槛或绊倒出口家具企业

  进入9月以来,国内不少家具出口企业开始面临非常困惑与无奈的出口局面,这些困惑来源于美国“垒”高的林产品进口门槛——《雷斯法案》修正案。根据该法案,从9月1日起,凡出口到美国的木制品、活植物、鳞茎、木浆、纸、纸制品、乐器、家具等林产品,必须标明木材的种类和来源,否则美国将拒绝这些产品进入国内。而很多家具企业使用的木材多来自东南亚、俄罗斯等地,当地供货商都无法说清木材来源。
  家具用材需报来源
  据了解,《雷斯法案》是美国1900年通过的一部联邦自然保护法案,目的是打击非法捕猎、保护野生物种。 2008年5月22日,美国通过了《雷斯法案》修正案,将管辖范围由“濒临灭绝的动植物管理”扩展到“所有野生植物”。《雷斯法案》要求,进口商在每次船运进口植物或植物制成品(林产品)时都要提供一个基本报告。这些报告的目的是增加木材和林产品交易的透明度,以便美国政府更好地执行这部法律。报告必须包括如下内容:使用植物种类的拉丁名、采伐的国家、数量和尺寸、价值。如果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行为,就被认为是违反了《雷斯法案》:其一,植物的获取、采伐、占有、运输、销售或出口违反了任何一个国家或美国各州的相关法律。
  中小家具企业或被淘汰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表明,2007年美国进口中国林产品总量为中国全部林产品出口量的22%,折合原木材面积达1570万立方米,价值850亿美元。而由于俄罗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供应中国进口原木、木材产品与纸浆的供应国多存在非法采伐问题,因此,根据新修订的美国法律,用可疑木材生产林产品的中国生产商及出口商与零售商,将面临货物被没收、被罚款,甚至被监禁的风险。
  不少国内家具出口商反映,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的实施对中国林产品的进出口影响很大。一方面加大了中美林产品贸易难度,另外,林产品来源信息获取程序复杂,且成本高昂,将导致经营成本、交易成本提高,没有实力的中小企业极有可能被淘汰。此外,在开始阶段,林产品贸易企业难以适应新规,将面临遭受严厉处罚的风险。因为不仅仅生产商或者出口商要提供,而且产材国也要提供合法证明,且美国各州法律诉讼不同,尺度不一,执法复杂性与未知性很大。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大连拥有3000多家家具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家具企业近300家,半数以上家具企业对外出口。而据大连海关的统计显示,近3年来年出口额均超过2.7亿美元,2010年前8个月,出口总额达2.06亿美元,同比增长14.68%。
  目前来看,《雷斯法案》修正案的施行对大连的家具出口影响还未有明显体现,据大连家具协会的相关人士介绍,这主要是由于大连的家具出口企业对象多为日、韩,且经济危机后很多企业出口转内销规避风险,但后期市场影响会如何,还有待观察。
  ■业内建议
  森林认证可打通国际市场
  有业内人士提醒,在林产品认证方面,国际上最为知名的是森林认证(FSC)。如果企业获得了FSC认证,就证明已经对木制品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了有效的识别、隔离和记录等,这对于证明其产品符合《雷斯法案》的规定将非常有帮助。
  因此,相关部门给出建议,作为市场主体的相关企业,应自觉抵制非法木材及其产品;加入全球森林和贸易网络,借助森林认证与产品监管链认证和国际木材合法性联合认定体系,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另外,企业在购买原材料时索要相关合法性证明,包括整个产销监管链的追溯性证明;少用进口木材和热带木材;减少采购俄罗斯、印尼等受到美国重点监控国家的木材,优先寻找供应美国或欧洲木材商的木材,或直接从加拿大、美国进口木材;尽量减少木材进口国别、渠道或减少树种采购种类,以便更好地收集凭证,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企业还要构建多元市场,合理分散风险。中国应在继续巩固美国市场的前提下,继续扩大欧洲、东亚市场,积极开拓中东、拉美和东欧市场,特别是关注印度及东南亚等近年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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