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进口加工贸易问题广州共识

 为了促进我国红木进口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国国际形象和企业利益,2013年3月27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受托在广州市召开了“红木进口加工贸易座谈会”。中国红木进口加工贸易重点地区广东大涌、深圳观澜、云南瑞丽、广西凭祥、浙江东阳、福建仙游及江苏张家港等地的行业组织和企业代表,与国家林业局、商务部、海关总署的有关司局负责人以及有关省市行业管理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

  通过有效的沟通和互动,与会代表进一步了解了林产品,特别是红木产品国际贸易形势和一些国际公约最新动态;进一步统一了保护森林资源、履行国际公约,维护全球红木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认识,探讨了促进公平贸易、规避贸易风险和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措施,并就加强政策培训、稳妥推进木材来源合法性认定、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达成如下共识:

  一、支持国家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的各项行动。坚持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森林资源管理合作战略,愿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维护正常的林产品贸易、加强全球森林资源保护作出新的贡献。各行业协会、企业要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行使职能,务实高效做好相关工作。

  二、统一认识,以切实保护与合理、高效和合法利用全球红木资源为基本前提。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无论是政府、还是行业协会以及企业,都要承担好各自的责任,认真履行CITES国际公约和红木国际贸易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新近调整的有关法规和公约,政府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介,行业协会、企业要组织做好学习及培训等工作。

  三、大力开展行业自律,支持协会开展木材来源合法性认定工作。首先,企业要高度重视和追溯进口红木来源合法手续,提高企业自觉维护国际公约和全球珍贵树种保护意识,拒绝购买来源不明的木材;其次,积极支持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工作,为维护行业和企业利益,有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有序开展木材来源合法性认定试点工作。

  四、诚信服务消费者。红木加工企业要与其他林产工业企业一样,以服务消费者为重任,全面推进行业自律注重诚信建设。认同和积极宣介协会日前出台的《中国红木消费指南》,认真遵守国家和企业制定、颁布的各类红木标准,规范红木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注重质量提升,推进品牌建设,弘扬中国红木的传统文化。

  五、提高依法维权意识。要加大包括红木产业在内的林产品进出口贸易国际维权工作,要努力保障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企业进行有理有序的国际维权工作,并争得政府有关部门有力支持。

  六、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长效的沟通机制,各级红木等林产品生产及贸易协会要进一步发挥作用,架通连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积极为企业搭建平台,提供咨询和服务。    

  2013年3月27日于广州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