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动员全民种植黎蒴

11月8日,翁源县召开了黎蒴基地建设工作动员会。会议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发展林业,支持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干部职工、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外国投资者,单独或合伙参与黎蒴基地建设。 过去一段时间,该县森林火灾、乱砍乱伐问题比较突出,造成全县荒山、残次林面积超过林业用地面积的一半以上,而且林种树种结构不合理,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生态功能脆弱,严重制约了该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省委、市委提出到2010年实现森林生态省、市的建设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加快林业发展已成为该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迫切任务。去年,该县提出消灭荒山,打造林业生态县的目标,并通过招商引资,成功引进黎蒴种植项目,规划用5-7年时间完成黎蒴种植基地80万亩。 为加快黎蒴基地建设的步伐,该县通过充分的研究,决定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作为推动黎蒴基地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和途径。通过层层办点,各镇(场)、县直副科以上单位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都要办一个连片面积100-200亩的示范点;依靠深圳市国际商业有限公司投资主体,逐步加大投入,加快造林速度。对投资者营造的林木,由政府发给林权证,林木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切实贯彻“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自主经营、自由处置、利益归己”的政策,使林业投资者的财产所有权真正落到实处。为吸引社会各方的资金投入黎蒴基地建设,该县出台了《关于加快黎蒴基地建设步伐的实施意见》,给投资种植黎蒴的发展商提供了更多优惠。从2006年起新种植的黎蒴人工林,不再由林业部门统一收购销售,可直接自由进入市场,自产自销;对个体私营、企业、单位投资造林的黎蒴人工林,满足业主的采伐指标;人工种植经营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的,可申报林场,经林业主管部门核准,可实行木材采伐限额指标单列;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参与造林的干部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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