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旦湿地》文德/摄
值此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展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丰硕成果,展现青藏高原独特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文化景观,推动生态安全屏障新高地、绿色发展新高地、国家公园示范省新高地、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新高地、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新高地、山水林田湖草冰沙综合治理新高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高地建设,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拟联合举办“国家公园省 生态新高地——青海省首届‘民族团结进步杯’生态文明摄影大展(赛)”,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一、组织机构
主 办:中共青海省委统战部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海省援青干部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
民盟青海省委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
青海省生态摄影协会
青海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青海美术馆
二、征稿内容
主要展现大美青海丰富多彩的山水林田湖草冰沙等自然生态系统和最美生态景观,展现青海的蓝天、碧水、净土。反映青海各族人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及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
《天峻山下》李应平/摄
主要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青海各族人民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生动场景。反映全省各族人民保护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的生动实践。
《姐妹共绣新生活》李兰芳/摄
主要展现青海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尤其是青海特有濒危珍稀物种,反映青海独特的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成果。
各板块均设金奖1名,奖金各20000元;银奖3名,奖金各10000元;铜奖5名,奖金各6000元;优秀奖80名,奖金各1500元。奖金均为税前。
1、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拍摄,严禁任何剽窃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后果自负。 2、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青海省境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3、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数量不限(组照按一件作品计算,每组不少于4至8幅)。鼓励近期创作作品。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为5M以上,TIFF文件大小30M以上。每幅作品(包括组照)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作者及联系方式。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本次大展(赛)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相关公益活动及公益产品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6、所提交的作品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其中如涉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及伤害公序良俗的情形,一经发现即取消大赛资格。 7、手机摄影作品也可以参赛,送稿作品要求与上述相同,单张相片像素不低于4M。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作品不能参选;已获奖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奖金、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9、拟获奖作品将在青海文艺网、青海摄影家协会所属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选结果以主办方在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10、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青海湖》马海清/摄
主办单位将组织国内著名摄影家和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奖。 1、邮箱投稿:2650587157@qq.com,注明青海省首届生态文明摄影大展(赛)。 2、U盘投稿:U盘包装盒上注明青海省首届生态文明摄影大展(赛),邮寄或送至:西关大街66号青海省摄影家协会收(810008) 3、网络投稿:专属网站“青海省摄影家协会影像专区摄影比赛投稿系统”正在建设当中,建成后将及时发布投稿网址及投稿要求。 4、每幅作品(组照)在命名栏内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