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保护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

  近期发现一些非法来源的蛇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流入我省部分地区进行非法交易,在处置动物上报数量时存在骗补套取的行为。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避免影响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的履责意识

  各地要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快做好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扎实做好退出补偿、转型转产、脱贫帮扶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养殖户合法权益。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从疫情防控、维护信访稳定的角度出发,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责任,采取严格有效的监管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野生动物处置后续工作

  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市已基本完成处置工作,但湛江、珠海、茂名等市进展较为慢。已经完成处置工作的地市要抓紧落实养殖户补偿资金,还没有出台处置方案或指导意见的县(市、区)要抓紧出台方案,确保全省7月底前完成各项处置、补偿工作。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进展情况,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分类、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加强与农业农村、扶贫、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中医药、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研究出台支持涉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转型的政策,特别是落实好项目、土地、财政贴息、金融等各方面优惠和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帮助养殖户渡过难关和转产转型,合理落实损失补偿,切实做到工作到位、处置到位、补偿到位,切实维护广大养殖户合法权益。

  三、加强协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合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对野生动物买卖、经营、运输、屠宰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假借药用、科研、展示等非食用性用途开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和其他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特别是要积极会同和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跨省、跨地区转运贩卖野生动物的查禁力度,切断野生动物非法流入我省以及跨市县非法交易的途径。各地应加强对退出在养动物补偿数量的核查,监督落实科学处置动物,防止个别养殖户自行处置动物时出现的违法行为。

  四、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

  各地要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解释和正面宣传报道,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重视广大养殖户的合理合法诉求。对反映补偿价格过低、投资基础设施未能补偿、处置动物数量有偏差等问题,应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尽早化解矛盾,确保退出工作平稳有序和社会稳定。各地要主动牵头组织开展“拒绝滥食野味”专项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高公众生命健康理念和生态保护意识。

  广东省林业局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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