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林业
有害生物防治(省级组织实施)项目
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

  为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1〕30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林业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林办〔2021〕7号)要求,做好2022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省级组织实施)项目的申报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范围

  2022年省生态林业建设-森林资源管护(省级组织实施)资金项目。

  二、资金扶持方向及扶持范围

  (一)扶持省属林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单位实施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及预防。

  (二)扶持省级以上科研机构及局直属有关单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鉴定、除治质量抽查核验;二是隔离试种苗圃、疫木安全利用企业等的监测巡查;三是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四是外来入侵物种及红树林病虫害本地调查和风险评估;五是松材线虫病等的防治技术示范应用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1年7月5日前。

  (二)报送材料。

  1.各项目申报单位的请示文件。

  2.项目资金额度测算表(附件1)。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具体指标参照《广东林业项目绩效指标库(试行)》)(附件2)。

  4.项目资金支出计划统计表(附件3)。

  5.项目实施工作计划统计表(附件4)。

  6.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7.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6)。

  (三)报送材料数量。

  一式7份,每个项目每份文件单独装订。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出项目申请,编制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林业局。

  2.所有项目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必须保持一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df_fhao@gd.gov.cn.。

  (五)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不得与运转性项目重复,申报的项目需突出重点、突出硬任务、突出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在预算年度内能形成实际支出,确保刚性支出不留硬缺口。

  2.所有申报入库的项目都要依据定额定量标准、编制规范、测算方法三类标准来测算项目资金需求,项目资金构成要详细说明测算所使用的标准。具体来说,支出标准测算,有定量定额支出标准的要用支出标准测算项目资金需求,无标准的要说明测算过程,支出标准测算附件需同步上传到项目库系统。

  3.绩效目标要定义清晰,可量化或可衡量,能获得相关的指标数据或佐证材料,切忌绩效指标泛泛而谈,评价标准模棱两可。

  4.本年度申报项目将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本通知精神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附件:1.项目资金额度测算表

            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资金支出计划统计表

            4.项目实施工作计划统计表

            5.项目申报汇总表

            6.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广东省林业局

             2021年6月14日

  (联系人:冯皓;联系电话:020-81833512)

       

      附件(1-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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