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和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

  为推动我省自然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推进自然教育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自然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2022年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

  1.达到《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指引》要求的基础条件;

  2.开展自然教育工作三年以上。

  (二)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

  1.获得“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称号两年以上;

  2.对广东省自然教育发展起到重要示范、推广或促进作用。

  二、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

  1.填报《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纸质版6份及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编印成册1份及pdf电子版):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基地区位及四界范围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3)基地权属证明材料;

  (4)基地近三年的自然教育建设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5)基地近三年的自然教育活动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6)其它证明材料(如自然教育建设规划、课程教材、图书、宣传册、志愿者、文创产品、其他称号证书等)。

  (二)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

  1.填报《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纸质版6份及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编印成册1份及pdf电子版)。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将有关材料向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申报,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复审,逐级申报至省林业局。省林业局直属单位径向省林业局申报。

  (二)省林业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经认定的基地名单将在广东林业网向社会公布。

  (三)请于5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林业局自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33号省林科院1号楼405)。联系人:江堂龙、魏丹,电话:020-81703362、13430372668,邮箱:gdzrjiaoyu@163.com。

  附件:1.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指引.pdf

  2.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3.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