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和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

  为推动我省自然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推进自然教育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自然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林业局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2024年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

  达到《广东省林业局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要求的基础条件。

  (二)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

  1.获得“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称号两年以上;

  2.对广东省自然教育发展起到重要示范、推广或促进作用。

  二、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

  1.填报《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纸质6份及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编印成册1份和PDF电子版)。

  (1)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范围区位及四界范围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3)申报范围权属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与申报范围的关系证明材料(企业需提供租用合同);

  (5)申报单位近三年(2021年3月—2024年3月)在申报范围内开展自然教育场所营建的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6)申报单位近三年的自然教育活动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7)其它证明材料,如自然教育规划/方案文本、核心课程教材、教具、图书、宣传册、文创产品,以及申报单位的其他称号证书、志愿者队伍建设等。

  (二)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

  1.填报《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盖章6份及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编印成册1份及pdf电子版)。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下同)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1、附件2),经过县、市(地级以上市,下同)林业主管部门审查,逐级报送至省林业局;市林业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市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再报送至省林业局;局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省林业局申报;请于3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林业局自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日强,18820106771,020-81932533;田志辉,13454011996,020-81932533

  邮  箱:slyj_zrjy@gd.gov.cn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广东省林业局601室

  附件:1.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2.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3.《广东省林业局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pdf

             4.TGDFS4—2021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指引.pdf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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