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省自然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推进自然教育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自然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林业局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2025年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
达到《广东省林业局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要求的基础条件。
(二)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
1.获得“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称号两年以上;
2.对广东省自然教育发展起到重要示范、推广或促进作用。
二、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
1.填报《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纸质6份及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编印成册1份和PDF电子版)。
(1)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范围区位及四界范围图;
(3)申报范围权属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与申报范围的关系证明材料(企业需提供租用合同);
(5)申报单位近三年(2022年2月—2025年2月)在申报范围内开展自然教育场所营建的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6)申报单位近三年的自然教育活动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7)其它证明材料,如自然教育规划/方案文本、核心课程教材、教具、图书、宣传册、文创产品,以及申报单位的其他称号证书、志愿者队伍建设等。
(二)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
1.填报《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盖章6份及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编印成册1份及pdf电子版)。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将有关材料向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申报,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地市林业主管部门复核,逐级申报至省林业局;省林业局直属单位径报。
(二)省林业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在广东林业网向社会公布经认定为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名单。
(三)请于2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林业局自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田志辉,电话:020-81932533,邮箱:slyj_zrjy@gd.gov.cn,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广东省林业局601室。
3.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