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省自然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推进自然教育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在全省范围开展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地应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和资源特色,可提供自然观察、自然游戏、自然文创、户外运动、科考研学等各类型自然教育产品与服务。
(二)基地应组建实施自然教育的导师团队和自然教育志愿者队伍,提供与自然教育课程相应的解说服务。
(三)基地需至少提供一套系统化的自然教育课程,课程数量不少于3项,其中至少有1项基地特色课程和1项基地特色活动。
(四)基地需建有较为完善的自然教育设施,主要包括自然教育之家、自然教育径、自然教育解说系统和其他自然教育设施等。
(五)基地应配备固定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自然教育基地的咨询、预约、活动设计、设施维护、访客管理和安全管理等。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填报《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基本信息表》一式两份。
2.提供能客观反应该自然教育基地的高清照片(包括自然环境、软硬件实施等)6—10张以及6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材料。照片和说明均需提供电子版。
(二)相关要求。
1.自然教育基地由所在县 (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由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推选;局直属各单位、直属林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可直接向省林业局提出申请。
2.省林业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经认定的自然教育基地名单在广东林业网向社会公布。
3.各地推选单位限2个以内。请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林业局自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徐娟娟,电话:020-81703362,邮箱:gdzrjiaoyu@163.com。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