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省林业厅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纳入2013年部门决算的基层预算单位共76个,主要包括省林业厅本部、省森林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雷州林区分局、厅所属14个事业单位、省林业工会委员会以及58个林业系统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主要职责和主要任务如下:
1.省林业厅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协助开展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6)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和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工作。(8)组织、协调、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发展。(9)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森林资源安全工作。(10)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交流与合作,指导国有林场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12)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厅属行政单位省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2)指导、监督森林公安系统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负责查处由本局立案的各类案件;(3)组织、指导森林公安系统开展的专项行动和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工作;(4)依法管理森林公安系统的枪支、弹药、警用物资装备工作;(5)指导森林公安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森林公安系统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6)指导全省森林公安系统的法制工作;(7)承办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3.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工作;林业系统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全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全省林业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全省野生动物的救治、驯养繁殖工作;林木种苗生产、进出口等管理工作;森林消防航空;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等管理工作;国家和省森林资源调查、规划以及林业工程勘测;林业政务信息化和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培养林业生态建设高等职业技能型人才及林业中等职业技术人才,林业技术工人职业教育培训;领导省林业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工会,指导全省林业行业工会;负责西江沿岸林业基地建设,保护西江流域管辖范围内的森林生态系统及自然资源等。
4.全省林业系统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
(二)机构编制情况
1.厅机关编制情况:厅机关行政编制79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1名;离退休人员133人。
2.直属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含省林业工会委员会、省西江林业局机关)编制情况:政法专项编制252名,森林公安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核拨事业编制149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4名);离退休人员共425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收入决算9795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007.84万元;事业收入4176.50万元;其他收入10768.55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支出决算7212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8929.29万元。
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3530.32万元,占4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0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04.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8.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98.8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5398.97万元,占60%,主要支出项目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培育、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补贴等。
附件:
5.表四:2013年广东省林业厅机关及75个下属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3年广东省林业厅机关及75个下属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