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依法治火,规范对野外违规用火、火灾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林业厅、省公安厅起草了《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30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邮编:510173;传真:020-81833552;电子邮箱:gdlyfgc@126.com;联系电话:020-81833552)
附件:1.关于规范森林防火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关于规范森林防火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的制订说明
广东省林业厅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