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6】89号),建立湿地保护分级体系,根据《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广东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省林业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重要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拟按程序发布。现征求公众意见,请于5月31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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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东省重点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2.关于制定《广东省重点湿地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广东省林业厅
2018年5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