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广东省林业局开展了2019年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示范家庭林场等申报工作,经过自主申报,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推荐和省林业局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19年拟认定46家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拟保留2016年认定的28家企业省林业龙头企业资格和拟取消2016年认定的5家企业省林业龙头企业资格,20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30家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家省级示范家庭林场等5个项目拟认定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0日到2020年1月 8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加盖公章)书面形式于2020年1月 9日前向广东省林业局反映,并提供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广东省林业局改革和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20-81247279、81835992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 邮政编码510173
附件:5个项目拟认定的单位名单。
广东省林业局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省林业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森林康养基地(试点)、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家庭林场等5个项目拟认定的单位名单.docx公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