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3)。公示期自2020年1月13日至1月19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林业局联系人:王旭日,电话:020-81953355)
附件:
1.广东省2020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安排表
2.2020年省级财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安排表
3.2020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统筹经费安排计划表(省级单位)
4.2020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统筹经费安排计划表(市县部分)
广东省林业局
2020年1月13日
附件1:广东省2020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安排表.xlsx |
附件2:2020年省级财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安排表.xls |
附件3、4:2020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统筹经费安排计划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