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公益林和天然林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公益林和天然林资金管理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公益林和天然林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3、4)。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林业局联系人:王旭日,电话:020-81953355)

  附件:

  1.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分配方案(第一批).xlsx

  2.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分配方案(第一批) (2).xlsx

  3.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分配方案(第一批) (1).xlsx

  4.2022年省财政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安排表.xls

  5.2022年省财政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省统筹经费安排表(分省级单位和市县部分).xlsx

广东省林业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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