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和《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林产品品牌建设,打造“粤林+”特色品牌,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我局决定在“粤林茶油”公用品牌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粤林竹品”“粤林康养”“粤林山珍”等“粤林+”系列公用品牌标识(LOGO)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口号
凝智绘粤林,品牌展新韵。
二、活动目的
一是实施广东林业产业发展品牌战略,推动打造“粤林+”系列公用品牌。通过开展“粤林竹品”“粤林康养”“粤林山珍”等系列公用品牌标识(LOGO)征集评选活动,打造具有广东特色、辨识度高、传播力强的林业产业发展公用品牌标识,提升广东省林业特色产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展现广东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通过整合资源,持续推进林产品品牌建设,打造“粤林+”特色品牌,助力森林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推进林业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标识内涵
结合广东区域特色,设计广东省林业产业发展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内涵、标准,以及使用管理规范。通过广东省林业产业发展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制定和标识(LOGO)的征集、发布、推广、使用管理,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粤林竹品”“粤林康养”“粤林山珍”等“粤林+”系列公用品牌,其中,“粤林竹品”是指具有广东特色且符合品牌标准的竹笋食品、竹建材、竹工艺制品、竹家居、服饰及装饰用品等以竹为原料加工的竹制品;“粤林康养”是指具有广东特色且符合品牌标准,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依托,利用优质的森林生态环境资源,发挥森林的康体保健功能,在森林里开展游憩、疗养、保健、养生、运动、认知、体验等一系列有益人类身心健康的活动,且基础设施和康养服务达到一定水平的森林康养基地场所;“粤林山珍”是指具有广东特色且符合品牌标准的林菌、林药、林蜂、林禽、林畜、林油、林粮、林果、林菜等森林药材、森林食品等。推动广东特色优势产业走向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化,提升广东林业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奖项设置
有奖征集分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为:一等奖各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各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
五、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全程公开举办,接受社会监督。请各地林业主管部门通过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上发布通告(见附件2)广泛宣传,并积极发动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报名参加。有关要求如下:
(一)活动征集。应征作品为平面设计图,以JPG格式递交,分辨率不低于1980×1024像素,矢量原始设计图提供电子原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征集作品恕不退稿。投稿邮件标题格式为:“粤林**”公用品牌LOGO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同一人/团队参赛,所提交单个品牌作品不超过2份,如是团队参赛,作者姓名填写主要设计者姓名,备注其他参与者姓名。征集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应征作品及报名登记表请发送至邮箱:gdf_cw@gd.gov.cn。
(二)作品初评。由主办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筛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三)网络投票。将初评入围作品在中国森林认证、广东省林业局等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示,并开通网络投票通道,接受公众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终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专家评审。邀请设计领域专家、林业产业专家、品牌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网络投票入围作品进行终评。评审委员会将从作品的创意性、艺术性、实用性、品牌契合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五)奖项颁发。
1.在广东省林业局、中国森林认证等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评选结果。
2.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3.邀请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宣传广东省林业产业发展成果。
六、相关要求
(一)应征者提交的应征作品必须为其原创作品,且具备完全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侵权产生的任何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二)通过活动邮箱提交的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活动组织机构(包括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获得对该作品的使用权,该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网络推广等公益用途,活动组织机构无需支付额外稿酬。
(三)应征作品一旦被选中并采用,其知识产权将完全归属于征集方,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分发、展示和销售等权利。
(四)获选作品奖金支付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附件:1.“粤林+”系列公用品牌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2.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粤林+”系列 公用品牌标识征集评选活动的通告.doc
广东省林业局
2024年9月20日
(联系人:陈薇;联系电话:020-81835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