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8〕4号)要求,结合我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实际,现就开展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优势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立足本地林业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在特色经济林、木竹产品、森林食品、油茶、南药、岭南特色林果等林特优主导品种中开展申报工作。各品类特色主导品种的申报均应符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农市发〔2017〕8号),以及农市发〔2018〕4号的有关要求。

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区域内特色主导品种相同、获得同一地理标志认证(登记)的地级市可单独申报,符合条件的地级市区域内的部分县(市、区)也可以联合申报。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数量。每个地级以上市限1个申报名额。有多个项目达到申报条件的地区,可逐年逐个申报。

(二)申报程序。以自愿申报为原则,县(市、区)政府为申报主体,由县(市、区)林业局负责开展林业类申报工作,经地级以上市林业局遴选、审核、盖章(申报书表格),统一上报省林业厅审核推荐。

(三)申报材料。“优势区”申报主体需填报《优势区申报书》和《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并提交创建工作方案证明材料。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负责填报《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明确推荐顺序。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优中选优,组织开展好申报推荐工作。要以“优势区”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大宣传与引导力度,加强“一区一品、一县一业”区域特色林产品品牌建设,打造林产品优势区,培育林产品知名品牌,促进林业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二)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和农市发〔2018〕4号的有关要求开展“优势区”申报推荐,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三)按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2018年“优势区”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地林业局要迅速行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分工抓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申报推荐工作。将纸质材料加注意见盖章一式七份,于2018年9月10日前报送到省林业厅产业处。

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广东林业网通知文件栏下载(/userfiles/1/index.php)。联系人:吴灿军,联系电话:020-81700186,电子邮箱:gd-wcj2008@163.com。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8〕4号)

2.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

3.2018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

4.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

5.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联系表

6.《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农市发〔2017〕8号)




广东省林业厅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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