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广东省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和新兴品牌地推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国有林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19﹞50号)精神,为尽快开发一批森林旅游特色线路,推出一批国内一流的森林旅游地,将森林旅游培育成我省林业支柱产业、重点旅游品牌,促进森林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向社会提供更多优质林业生态产品,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100条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和100个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的推荐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森林旅游特色线路。

  1.组成串联的特色森林旅游线路应包含3个以上的森林旅游地,且各森林旅游地之间的旅游资源组合关系良好,能相互弥补,森林旅游产品具有一定的差异。

  2.线路风景类型丰富、具有一定规模、能反映所在区域森林旅游特色和风貌,知名度和森林美景度较高。

  3.线路所涉及的区域生态环境好,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森林环境质量优异,森林覆盖率高,无视觉污染,地形地貌完好,无开采矿石、挖沙取土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旅游资源条件丰富,旅游基础条件较完善,交通便利,具备一定的医疗和安全设施条件。

  4.线路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化背景,主题鲜明,气氛浓厚,在自然教育、林业科普、红色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

  1.森林旅游地开发了“森林+”等特色森林旅游新业态,可提供2种以上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森林度假、自然教育、山地运动、生态露营、生态休闲等新兴旅游产品。

  2.新兴森林旅游产品特色鲜明,主题突出,表现有较浓厚的森林文化或地域文化特色,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和文化教育意义。

  3.新兴森林旅游产品获得游客广泛认同,知名度和美誉度较高,对游客具有较强吸引力。旅游市场良好,年游客接待量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平稳增长,具有一定的市场辐射力。

  4.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完善,具备有良好的住宿环境、餐饮方便,卫生和医疗条件较为完善。安全设施良好,森林旅游地可进入性强,交通便利,各旅游要素配置合理,能提供导游和解说服务,游客的满意度高,对旅游服务基本无投诉或投诉率少。

  5.森林旅游地管理规范,森林资源保护、经营权流转、安全生产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无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违法使用林地和欺诈游客等现象,近3年无重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推选材料。

  1.填报《广东省森林旅游特色线路推选认定表》或《广东省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推选认定表》一式两份。

  2.提供能客观反应该特色线路或新兴品牌地的高清照片3—5张或视频、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材料,照片和说明均需提供电子版。

  (二)相关要求。

  1.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由森林旅游经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由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推选;局直属国有林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可直接向省林业局提出申请。森林旅游特色线路由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推选。

  2.省林业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邀请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视情况适当开展实地考察,经认定的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和新兴品牌地名单在广东林业网向社会公布,同时计划在“2020中国森林旅游节”上广泛宣传推介。

  3.各地推选名单和材料请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林业局改革和产业发展处,邮箱:gdlygfc@163.com,联系人:陈薇,电话:18520280963。


  附件:1.广东省100条森林旅游特色线路推选认定表.docx

            2.广东省100个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推选认定表.docx



  广东省林业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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